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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利:“数字货币”的本质与脉络

imtoken网址 2023-07-21 05: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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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丽/文 眼下,即将面世的数字货币再次成为各界舆论的焦点。

它始于2009年初,当时一种新的去中心化网络“数字加密货币”——“比特币”诞生,随后在全球推广各种“数字货币”的概念。 从数字货币诞生,到挂钩单一或一篮子法币的“稳定币”,再到各国央行研发“法币数字货币”,花样不断翻新,甚至成为各国相互竞争的金融热点。

然而,多种“数字货币”并存,恰恰说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和发展逻辑缺乏足够的认识,迫切需要准确把握“数字货币”的本质和发展方向。

货币数字化与概念异化

事实上,金钱一直在走向数字化。

货币自诞生以来,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其表现形式和运行方式不断演变比特币和数字人民币的异同,旨在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纵观世界货币史,货币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是:

天然实物货币(如特殊的贝壳、骨头、羽毛等)-规范金属货币(金币、银币、铜币等)-金属本位纸币(代币)-纯国家信用货币(又称主权货币、法定货币)。 发展的根本方向是非物质化和数字化。

其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用货币的运行形态和运作方式不断演变,无现金化、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 主要表现在:

现金货币(纸币和金属硬币)-存款货币(体现为银行存款,以存单、存折等方式运作)-电子货币(仍体现为在银行或支付机构的存款比特币和数字人民币的异同,但其存储和支付主要依靠电子载体,如银行卡、电子银行或移动支付钱包等,并通过电子信息传输和处理完成,货币收付和合规监控的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数字货币(以表现形式更加数字化、无形化,运作方式更加网络化、开源化、智能化,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在探索中)。

目前,对“数字货币”的探索多种多样。

信用货币的出现和发展,大大增强了货币供应和总量控制的灵活性。 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正走向货币发行过度、失控、货币金融风险不断积累,问题越来越严重。 货币和金融危机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促使人们重新思考和探索创新的货币运行体制和机制。 其中,2007年的次贷危机和随后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促使各种“数字货币”相继出现,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按照其概念出现的先后顺序,目前的“数字货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新网络平台内生“加密数字货币”。 其代表是“比特币”,于2009年初推出,一直运行至今。 它由计算机系统在特定的网络系统内按照设定的原则发起和管理,避免了政府和个人的干预(去中心化),是一种没有任何载体的纯货币。 “数字货币”。

在比特币的基础上,开发了以太坊、莱特币等1700多种加密数字货币。

这种网络生成的加密数字货币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价格剧烈波动的问题,催生了与法币挂钩的“数字稳定币”。

2.挂钩等值的单一法币,必须通过购买挂钩货币作为储备释放,主要用于特定网络系统的“数字稳定币”。 如USDT、USDC、GUSD等。

3.结构性挂钩一篮子法币,需要与挂钩货币兑换作为储备,主要用于特定网络体系的超主权“数字稳定币”。 比如设想中的eSDR、Libra等。

4、正在探索或尝试的“中央银行(法定)数字货币”(CBDC),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法定货币数字化。 许多国家现在都在发展 CBDC。 其中,央行数字货币DCEP已进入测试阶段。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些都是“数字货币”吗?

“数字货币”的本质与归属

虽然“数字货币”的概念有很多,但从严格意义上讲,真正能够作为“货币”存在和发展的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 这是因为:

货币之所以要从自然的实物货币(包括受监管的金属货币)发展为纯信用货币,有其内在的逻辑和规律。

所谓“币”,就是“货”的“币”,“币”是价值单位和表现方式,决定了货币的核心功能是价值尺度,是为商品服务的。 (后来发展为劳务)。 那些交换服务的人扮演着交换媒介的角色。

为充分发挥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需要保持货币价值的基本稳定。 保持货币价值的基本稳定,需要保证一国货币总量能够与该国主权范围内受法律保护的可交易社会财富规模相适应,并能随着增加而变化或减少可交易的社会财富,具有可调整性和灵活性。

这样一来,由于传统自然实物货币的实际供给量更大程度上依赖于这种实物货币的自然储存、开发或加工,难以适应可交易社会财富规模的变化,它很容易引起严重的问题。 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即使是不同货币国家之间的贸易,贸易严重失衡也很容易导致货币严重失衡,引发相互战争。 就连金本位制下的纸币也存在“特里芬难题”。 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可交易财富的增长,实物​​货币必然退出货币舞台,回归社会财富的源泉,其价值也需要用新的货币来标示。

货币必须脱离自然物,转化为纯粹的价值单位或代币,不能再有实用价值,只能变成纯粹的数字。 但之所以能被社会所接受,是因为一个国家的货币是建立在整个国家可交易财富的支撑和信用基础上的,受到国家主权和法律的保护。 因此,这种货币被称为“信用货币”。 ,又称“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

信用货币的“信用”是整个国家的信用,不是政府(财政)本身的信用或负债,不受政府税收的担保(税收只能为政府债务提供担保)。 货币不再是发行货币的中央银行的债权或负债(中央银行不再承诺货币持有者可以用货币向中央银行返还黄金或其他任何东西),而更像是发行货币的合法权证社会财富价值(财富证券变化)。

由此可以肯定,在国家主权尚存、世界尚未实现一体化治理(哈耶克“货币非国家化”思想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不可能创造和运行超主权的世界货币) 。 具体看:

一、比特币等内生“数字货币”无法成为真正流通的货币

与黄金相比,比特币具有高度封闭性:总量和单位时间内的新增供应量都被系统严格锁定,无法人为调整,难以适应社会财富的增长; 存在升值预期,有利于投机,但违背了货币发展规律和运行逻辑,在货币层面是倒退而非创新。 不能成为真正流通的货币,只能是可投资的数字资产,或成为特定网络社区使用的“社区币”或“商圈币”; 作为“共同体货币”,仍需接受金融监管(重点在于与法币的兑换环节,也可加入托管环节)。

比特币等纯内生的“数字货币”模拟黄金,但它不是黄金,所以有投机的机会,但风险很高!

比特币采用的去中心化、全封闭的区块链模型,能耗大,效率低。 难以解决实际问题,没有生命力。 区块链的发展需要跳出比特币范式!

二、与单一法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只能是代币

在一个国家只能流通一种法定货币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绝对不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被赋予特殊权利义务的“代币”存在和使用。 例如,在中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但一些食堂仍然允许有自己的饭票/卡,一些商场有自己的购物券/卡,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有自己的积分或“代币”,但这些东西只能是人民币的代币,只能在一定的社区或商圈使用(其价值取决于应用商圈的广度和深度),受到严格的货币监管,并且不能流出自由流通的规定范围,也不可能完全替代。 法定货币。

三、结构性挂钩一篮子货币的“超主权货币”想法不太可能成功

2019年6月,Facebook发布Libra白皮书,设想Libra在结构上与五种法定货币挂钩,其中美元占50%(与SDR货币篮子不同,Libra货币篮子不包括人民币,而是包括新加坡美元),并声称“Libra 的使命是建立一种简单、无国界的货币和服务于数十亿人的金融基础设施”,并将由数百家大型国际公司独立管理。 汇款和发短信一样安全方便。”

基于Libra管理协会可能拥有超过30亿的全球用户,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Libra的推出将被全球用户广泛流通和使用,成为一种新的超主权货币,这将加强美元的国际地位,使许多非篮子货币被取代,这将对国际货币体系和人民币国际化产生重大影响。

这确实产生了巨大的轰动,但实际上也有很多乌托邦:在货币设计上,Libra 并不比 SDR 更具创新性,即使是在货币兑换、结构动态控制、储备管理、汇兑损益处理等方面,在实际使用和便利性方面比SDR有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特别关注的问题是:

A. Libra虽然主要以美元为主,但绝对不是美元。 如果 Libra 能够广泛流通,首先受到冲击的将是作为国际中央货币的美元,而不是其他货币! 所以,这个想法不能得到美国的支持。 这就好比SDR,虽然也是以美元为主,但还是不能得到美国的支持,成为超主权的世界货币,只能作为政府的特殊储备资产!

B、Libra缺乏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也没有与之对应的明确的社会财富。 其作为货币的币值很难稳定。

C、即使欧元成为该地区的法定货币,其成员国原有的主权货币也必须全部退出,两者不能同时存在!

可见,推出与不同国家法定货币挂钩、单独使用的代币(如USDT)很容易,但与一篮子货币实现结构性挂钩却很难。 即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设想利用新技术打造eSDR,也很难成为超主权货币并在其成员国内自由流通!

综上所述,从严格的“货币”角度来看,“数字货币”最终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根本发展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

而且,央行的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不能是法定货币以外的另一种新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不可能模仿比特币、以太坊等设计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类似于委内瑞拉使用以太坊ERC20推出的“petrocoin”,立陶宛央行推出的LBcoin等,无法与其法币共存,只能成为一种特殊的投资或收藏); 必须坚持货币本质和管理的基本逻辑(如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分开,中央银行不得直接向企业、个人和政府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进行货币投放) ,变化只能是货币形态及其运行模式、制度、机制等,目标只能是进一步提高货币运行效率,降低货币运行成本,严格监控货币风险。

“数字货币”可能带来深刻的变化

本着积极创新、趋利避害的原则,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方案的选择可能是:

央行数字货币系统对所有用户(包括境外用户)开放(开源)。 所有社会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均可下载该系统,在中央银行开立独一无二的数字货币“基础账户”。 需要严格的实名制。 逐一登记每笔数字货币收付金额,及时维护账户余额,但基础账户仅作核销,不办理业务,不计算利息。

各类金融业务仍由各类金融机构办理,社会主体可在商业银行等金融(含支付)机构开立数字货币“业务账户”,记录因自身经营活动导致的债权债务变动及其结果。业务经营,并按照约定计息。 其中,商业银行还需在中央银行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存款账户也可与基本账户合并),按约定分别计息。

各社会主体的企业账户必须与其在央行的基本账户挂钩,并在账户实名注册程度上适当区分。

社会主体在接收和支付数字货币时,其数字货币钱包载体必须相互确认并生成业务链接码,付款方和接收方必须同时将相关信息和链接码传输到中央银行和自己的业务账户处理账户的银行; 开户银行根据收到的信息进行账户处理,并在添加自己标识后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央行,并据此调整其存放在央行的数字货币账户余额; 挂钩码核对匹配后,调整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账户余额,并向收款人和付款人发送对账信息。 此外,收款人和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发送的信息通过业务链接码进行整理核对,相应调整两家银行的账户余额,并发送对账信息。 数字货币支付结算流程见上图。

这样,在央行形成了全社会的“数字货币账户”,数字货币在央行的“基础账户”和金融机构的“企业账户”并存,保持了“双元”。操作系统”的数字货币。 将推动货币运行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中央银行可以对所有数字货币的收付一一进行实时控制,对数字货币的具体发行进行实时控制,可以实现全方位、全方位对数字货币的过程监控,极大地提高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流通能力。 政策准确有效,但央行不办理具体业务; 各种金融业务仍由金融机构办理,尤其是存贷款业务仍由商业银行办理,但金融机构只能了解与自身业务信息相关的业务,无法掌握业务交易对方的情况。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节省印钞和流通成本,大大加强对货币收支的监控,还可以在中央银行之外实现有限匿名,适度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会强加给任何人。现有的金融机构。 它对金融体系(包括支付机构)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维护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

当然,这是数字货币的载体和各个业务的多次信息传递(包括收款人和付款人、其开户行、中央银行之间的信息传递),开源的设计和维护央行数字货币体系,对数据的核算和核算处理、数据存储(包括全社会的数字货币收付数据和相关信息,规模将非常大)和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推进CBDC的研发。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走在世界前列。 即将实施的数字货币DCEP已经进入联测阶段,似乎已经蓄势待发。 但央行一直强调DCEP主要替代人民币现金M0,并采用现有的“央行-商业银行-社会主体”的“两级运行体系”,这也让不少人质疑其创新性和创新性。实际价值。 .

事实上,数字货币可能只是从取代M0开始,但绝不能仅限于取代M0(即使取代M0,也不应该再像纸币一样有面额和钞号),而应该尽可能地取代存款。 内的所有货币。

如果仅局限于替代M0,央行不建立开源数字货币体系和“一账本”体系,央行将难以对数字货币进行有效监管,支持“数字货币”健康运行。双线下”支付(“双线下”只能是应急小额支付,没有第三方账户的控制,双线下支付风险很大),将难以推动整个货币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将难以在CBDC领域形成真正的领先优势,也将难以吸引海外用户的广泛参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数字货币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必然大打折扣。

可以预见,央行数字货币的落地还将产生一系列的衍生效应:

必然需要货币载体的转型和广泛的系统连接、《结算管理办法》和广泛的培训,这可能会为相关领域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央行数字货币的高效运行势必会排挤与印钞流通相关的行业,以及传统银行卡业务、网络生成数字货币、与单一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等,这可能让他们失去生存空间。

央行数字货币的引入和运行机制的改变,势必会对包括SWIFT在内的现有国际支付清算系统产生较大冲击,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打造适应新的区域性、全球性的支付清算体系。数字货币的运作。 系统的新机制。

(作者系原中国银行副行长、深圳海王星集团首席经济学家)